液體石油產品靜電安全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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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液體石油產品在生產、運輸、貯存、使用過程中防止靜電危害的基本方法和措施。
本標準適用于液體石油產品。
2 引用標準
GB 4385 防靜電膠底鞋、導電膠底鞋安全技術要求
GB 6539 輕質石油產品電導率測定法
GB 6950 輕質油品安全靜止電導率
GB 12014 防靜電工作服
GB 12158 防止靜電事故通用導則
3 靜電引燃起因
液體石油產品在流動、過濾、混合、噴霧、噴射、沖洗、加注、晃動等情況下,由于靜電荷的產生速度高于靜電荷的泄漏速度,從而積聚靜電荷。當積聚的靜電荷,其放電的能量大于可燃混合物的最小引燃能,并且在放電間隙中油品蒸氣和空氣混合物處于爆炸極限范圍時,將引起靜電危害。
4 預防靜電危害的基本方法
4.1 靜電接地
4.1.1 油品生產和貯運設施、管道及加油輔助工具等應采取靜電接地。當它們與防雷、電氣保護接地系統可以共用時,不再采用單獨靜電接地措施。
4.1.2 靜電導體與大地間的總泄漏電阻值在通常情況下均不大于1MΩ。專設的靜電接地體的接地電阻值一般不應大于100Ω,在山區等土壤電阻率較高的地區,其接地電阻值也不應大于1000Ω。
4.2 改善工藝操作條件
4.2.1 在生產工藝的操作上,應控制油品處于安全流速范圍內。減少油品的飛濺,同時防止油品中夾入水分和氣體(參見GB 12158)。
4.2.2 盡量采用金屬管道或部件,當采用非導體材料時,應采取相應措施。
4.2.3 液體石油產品通過精細過濾器會產生大量靜電荷,從過濾器出口到貯器應留有30s的緩和時間。
4.3 采用靜電消除器
4.3.1 為減少液體石油產品的靜電,應采用液體靜電消除器。
4.3.2 靜電消除器應裝設在盡量靠近管道出口處。
4.4 采用抗靜電添加劑
4.4.1 在液體石油產品中可加入微量的油溶性的抗靜電添加劑,使其電導率達到50pS/m以上。輕質油品安全靜止電導率及其測定法見GB 6950和GB 6539。
4.5 采用緩和器
4.5.1 帶電油器在緩和器內停留的時間一般可按緩和時間的3倍來設計。
緩和時間應按式(1)計算:
?
t=εrεo/σ?????????? ........(1)
式中: t——緩和時間,s;
εr——油品相對介電常數;
εo——真空介電常數,pF/m;
σ——油品電導率,pS/m。
4.5.2 對于電導率大于50pS/m的油品,可以不受緩和時間的限制。
4.6 改善帶電體周圍環境的條件
4.6.1 在油品蒸氣和空氣的混合物接近爆炸濃度極限范圍的場合下,必須加強作業場所通風措施,必要時可配置惰性氣體系統。
4.7 防止人體帶電
4.7.1 當氣體爆炸危險場所的等級屬0區及1區時,作業人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防靜電工作鞋、襪,且應配置導電地面(參見GB 12014和GB 4385)。
4.7.2 禁止在爆炸危險場所穿脫衣服、帽子或類似物。
5 預防靜電危害的技術措施
5.1 油罐
5.1.1 罐、塔等固定設備原則上要求在多個部位上進行接地。其接地點應設兩處以上,接地點應沿設備外圍均勻布置,其間距不應大于30m。
5.1.2 貯罐內壁應使用防靜電防腐涂料,涂料體電阻率應低于100MΩ·m(面電阻率應低于1GΩ)。
5.1.3 輕質油品的進出口管必須接近貯罐底部。
5.1.4 對于電導率低于50pS/m的液體石油產品,在注入口未浸沒前,初始流速不應大于1m/s,當注入口浸沒200mm后,可逐步提高流速,但最大流速不應超過7m/s。
如采用其他有效防靜電措施,可不受上述限制。
5.1.5 罐內禁止存在任何未接地的浮動物。
5.2 汽車罐車
5.2.1 在裝卸油前,必須先檢查罐車內部,不應有未接地的浮動物。
5.2.2 裝油鶴管、管道、罐車必須跨接和接地。
5.2.3 采用頂部裝油時,裝油鶴管應深入到槽罐的底部200mm。裝油速度宜滿足式(2)關系:
2
V D≤0.5????? ........(2)
式中: V——油品流速,m/s;
D——鶴管管徑,m。
5.2.4 裝油方式應盡量采用底部裝油。
5.2.5 禁止使用無擋板汽車罐車運輸輕質油品。
5.2.6 裝油完畢,宜靜置不少于2min后,再進行采樣、測溫、檢尺、拆除接地線
等。
5.2.7 汽車罐車未經清洗不宜換裝油品。
5.3 鐵路罐車
5.3.1 在裝卸油前,必須先檢查罐車內部,不應有未接地的浮動物。
5.3.2 裝油鶴管、管道、槽罐必須跨接和接地。
5.3.3 頂部裝卸油時,裝卸油鶴管應深入到槽罐的底部。裝油速度宜滿足式(3)關系:
&[1][1]0
V D≤0.8???????? .......(3)
式中: V——油品流速,m/s;
D——鶴管管徑,m。
5.3.4 裝油完畢,宜靜置不少于2min后,再進行采樣,測溫、檢尺、拆除接地線等。
5.3.5 鐵路罐車未經清洗不宜換裝油品。
5.4 油輪和舶船
5.4.1 作業前,應先將船體與陸地上接地端進行接地。使用軟管輸送輕質油品前,應做電氣連續性檢查。遵循先接搭接線后接軟管,作業后先拆輸油軟管后拆搭接線。
5.4.2 禁止采用外部軟管從艙口直接灌裝輕質油品。不準使用空氣或惰性氣體將管中剩油驅入油艙內。
5.4.3 裝油初速度不大于1m/s,當入口管浸沒后,可提高流速,但100mm管徑不大于9m/s;150mm管徑不大于7m/s。
5.4.4 裝油時不準將導體放入油艙內。裝油完畢應靜置10min后再使用導電性器具進行采樣、測溫、檢尺等作業。若油艙容積大于5000m3時,應靜置30min后作業。
5.4.5 清洗油艙作業,要遵循有關部門規定的防靜電危害措施。
5.4.6 當油艙裝有閃點小于60℃的油品時,油艙系統宜配備惰性氣體裝置。
5.5 飛機
5.5.1 向飛機加油前,應將機體和加油設備同時接地。
5.5.2 壓力加油時,機體和加油接頭應直接連接。翼上加油時,機體與加油槍必須保持良好接觸。
5.5.3 飛機加油宜采用導電性軟管。
5.5.4 當油品電導率大于50pS/m時,其加油速度可達至7m/s。
5.6 油桶
5.6.1 當采用金屬管嘴或金屬漏斗向金屬油桶裝油時,必須讓它們保持良好的接觸或連接,并可靠接地。
5.6.2 禁止使用絕緣性容器加注汽油、煤油等。
5.6.3 向抗靜電塑料容器加注油品時,容器上的任何金屬部件都必須與裝油管線跨接。若使用金屬漏斗加注,金屬漏斗也必須接地。
5.7 管路
5.7.1 管路系統的所有金屬件,包括護套的金屬包覆層必須接地。管路兩端和每隔200-300m處,應有一處接地。當平行管路相距10cm以內時,每隔20m應加連接。當管路與其他管路交叉間距小于10cm時,應相連接地。
5.7.2 對金屬管路中間的非導體管路段,除需做屏蔽保護外,兩端的金屬管應分別與接地干線相接。非導體管路段上的金屬件應跨接、接地。
5.7.3 用管路輸送油品,應盡量避免混入空氣、水、灰塵等物質。
5.8 攪拌、混合和調合
5.8.1 攪拌、混合、調合設備的所有金屬零部件均應連接在一起并接地。如果設備有絕緣內襯,可用內部接地措施促使電荷泄漏。
5.8.2 嚴禁用壓縮空氣進行汽油、煤油、輕柴油的調合。重柴油等用壓縮空氣調合時,必須控制風壓不大于343kPa,并使油品調合溫度至少低于該油品閃點20℃。
5.8.3 如果采用噴射混合,只要液柱不噴出液面,并且設備的金屬部件都接地,是沒有靜電引燃危險的。
5.9 吹掃和清洗
5.9.1 采用蒸汽進行吹掃和清洗時,受蒸汽噴擊的管線、導電物體都必須與油罐或設備進行接地連接。
5.9.2 嚴禁使用壓縮空氣對汽油、煤油、苯、輕柴油等產品的管線進行清掃。
5.9.3 嚴禁使用汽油、苯類等易燃溶劑對設備、器具吹掃和清洗。
5.9.4 使用液體噴洗容器時,壓力不得大于980kPa。
5.10 取樣、計量和測溫
5.10.1 取樣或測溫設備的金屬部件必須與罐連接。
5.10.2 不準使用絕緣和非絕緣材質的檢尺、測溫、采樣工具進行作業。
5.10.3 油罐采樣、計量和測溫前靜置時間可按5.4.4之要求進行。
5.10.4 進行油品采樣、計量和測溫時,不得猛拉快提,上提速度不得大于0.5m/s,
下落速度不得大于1m/s。
6 預防靜電危害的管理措施
6.1 各單位安全技術部門應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制定防靜電危害具體實施方案,并加以監督檢查。負責管理工作的人員必須掌握靜電安全技術知識,當發現靜電可能釀成事故時,有權采取有效措施,并上報主管領導。
6.2 所有防靜電設備、測試儀表及防護用品,要定期檢查、維修,并建立設備檔案。
6.3 油品靜電檢測主要項目有:
6.3.1 貯器的泄漏電阻、人體的泄漏電阻、管線的接地電阻。
6.3.2 油品靜止電導率。
6.3.3 油品油面靜電位。
6.3.4 可燃蒸氣與空氣混合物濃度。
6.3.5 油品溫度、氣溫及大氣相對溫度。
6.4 輕質石油產品電導率測定儀應一年校正一次。校正方法見附錄B。
附 錄 A
石油產品火災危險性分類說明
(補充性)
A1 石油產品火災危險性按閃點高低可分為三類(見表A1)。
表A1
類別 | 閃點,℃ | 舉例 | |
甲 | <28 | 石腦油、苯類、輕質溶劑油、汽油類油品等 | |
乙 | 28-<60 | 噴氣燃料、燈用煤油、輕柴油等油品 | |
丙 | A | 60-120 | 重柴油、重油類油品 |
B | >120 | 100號、115號重油,潤滑油等油品 |
A2 本標準中輕質油品含義是指火災危險性屬于甲、乙類的石油產品。
附 錄 B
輕質石油產品電導率測定儀校正法
(補充件)
B1 適用范圍
本方法用于校正和標定各種型號的石油產品電導率測定儀。
B2 原理
在裝有標準樣的電導池中,對內、外電極施加直流電壓,測量通過電導池的最大電流,然后根據電導池常數,加于電極上的電壓以及近乎瞬時的電流峰值計算而得。
B3 裝置
B3.1 電導池
電導池由內、外電極及存放標準樣的容器組成。內、外電極由聚四氟乙烯塑料絕緣,并使電極懸掛在標準樣中,同時標準樣不接觸絕緣體。兩電極的間隙不小于1.0mm,測量槽的常數不應大于0.01cm-1。
B3.2 靈敏直流電流表
-14
能測取最小有效值3×10?? 。其誤差不超過滿刻度的±5%。
B3.3 電路
包括電導池的電路圖。
B4 測試程序
B4.1 準備工作
配制不同水平之標準樣(在0-500pS/m區間應配制8個不同標準樣)。
采用分析純的正庚烷將電導池清洗5次。
B4.2 取樣
裝配已清洗好的電導池,用玻璃吸管將某一標準樣(從低水平依次做起)200mL裝入電導池,并將電導池移到絕緣板上,要求絕緣板對池電阻大于10MΩ。
B4.3 測量
選好電流表檔位。接通電源,啟動電流表按鈕,及時讀取電流峰值。然后立即關掉電源。同樣條件下,重復試驗并記錄峰值。
測量電源電壓。
B5 結果計算及處理
B5.1 在測試溫度下,標準樣的電導率可由式(B1)算出:
14
σ=K(1/V)×10??????? ......(B1)
式中: σ——標準樣電導率,pS/m;
K——電導池常數,cm-1;
V——電源電壓,V;
I——電流峰值,A。
B5.2 采用上述方法測量不同水平標準樣之電導率。
B5.3 采用被校正電導率測定儀測量不同水平標準樣之電導率。
B5.4 如果B5.3測試值與B5.2標準樣測試值不一致,或調整被校正電導率測定儀使其測試值與標準樣測試值一致,或記錄與標準樣測試值之差值,以便校準被校正電導率測定儀之測試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