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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50174-93 《電子計算機機房設計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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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0174-93??
        電子計算機機房設計規范??
        Design?Code?for?Electronic?Computer?Ro?

        (1993年2月17日?國家技術監督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聯合發布1993年9月1日實施)?



        ? ? ? ? ? ? ? ? ? ?第一章?總則?

        第1.0.1條?為了使電子計算機機房設計確保電子計算機系統穩定可靠運行及保障機房工作人員有良好的工作環境,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適用、確保質量,制定本規范。?

        第1.0.2條?本規范適用于陸地上新建、改建和擴建的主機房建筑面積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電子計算機機房的設計。本規范不適用于工業控制用計算機機房和微型計算機機房。?

        第1.0.3條?電子計算機機房設計除應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

        ? ? ? ? ? ? ? ?第二章?機房位置及設備布置?

        ? ? ? ? ? ? ? ?第一節?電子計算機機房位置選擇?

        第2.1.1條?電子計算機機房在多層建筑或高層建筑物內宜設于第二、三層。?第2.1.2條?電子計算機機房位置選擇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源充足、電子比較穩定可靠,交通通訊方便,自然環境清潔;?
        二、遠離產生粉塵、油煙、有害氣體以及生產或貯存具有腐蝕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廠、倉庫、堆場等;?
        三、遠離強振源和強噪聲源;?
        四、避開強電磁場干擾。?
        第2.1.3條?當無法避開強電磁場干擾或為保障計算機系統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電磁屏蔽措施。?

        ? ? ? ? ? ? ? 第二節?電子計算機機房組成?

        第2.2.1條?電子計算機機房組成應按計算機運行特點及設備具體要求確定,一般宜由主機房、基本工作間、第一類輔助房間、第二類輔助房間、第三類輔助房間等組成。?

        第2.2.2條?電子計算機機房的使用面積應根據計算機設備的外形尺寸布置確定。在計算機設備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況下,電子計算機機房的使用面積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主機房面積可按下列方法確定:?

        1.當計算機系統設備已選型時,可按下式計算:?

        A=K∑S?(2.2.2-1)?

        式中A--計算機主機房使用面積(m2);?

        K--系數,取值為5~7;?

        S--計算機系統及輔助設備的投影面積(m2)。?

        2.當計算機系統的設備尚未選型時,可按下式計算:?

        A=KN?(2.2.2-1)?

        式中K--單臺設備占用面積,可取4.5~5.5(m2v/臺);?

        N--計算機主機房內所有設備的總臺數。?

        二、基本工作間和第一類輔助房間面積的總和,宜等于或大于主機房面積的1.5倍。?

        三、上機準備室、外來用戶工作室、硬件及軟件人員辦公室等可按每人3.5m2~4m2計算。?

        ? ? ? ? ? ? ? ?第三節?設備布置?

        第2.3.1條?計算機設備宜采用分區布置,一般可分為主機區、存貯器區、數據輸入區、數據輸出區、通信區和監控制調度區等。具體劃分可根據系統配置及管理而定。?

        第2.3.2條?需要經常監視或操作的設備布置應便利操作。?

        第2.3.3條?產生塵埃及廢物的設備應遠離對塵埃敏感的設備,并宜集中布置在靠近機房的回風口處。?第2.3.4條?主機房內通道與設備間的距離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兩相對機柜正面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1.5m;?

        二、機柜側面(或不用面)距墻不應小于0.5m,當需要維修測試時,則距墻不應小于1.2m;?

        三、走道凈寬不應小于1.2m。?

        ? ? ? ? ? ? ? 第三章?環境條件?

        ? ? ? ?  ? 第一節?溫、濕度及空氣含塵濃度?

        第3.1.1條?主機房、基本工作間內的溫、濕度必須滿足計算機設備的要求。?

        第3.1.2條?電子計算機機房內溫、濕度應滿足下列要求:?

        一、開機時電子計算機機房內的溫、濕度,應符合表3.1.2-1的規定。?

        表3.1.2-1?開機時電子計算機機房的溫、濕度?

        級?別??

        項?目??
        A?級?
        B?級?

        夏?季?
        冬?季?
        全?年?

        溫?度??
        23?±2?℃?
        20±2?
        18-28℃?

        相對濕度??
        45%-65%?
        40%-70%?

        溫度變化率??
        <5℃/h?并不得結露?
        <10℃/h?并不得結露?





        二、停機時電子計算機機房內的溫、濕度,應符合表3.1.2-2的規定?

        表3.1.2-2?停機時電子計算機機房的溫、濕度?

        項?目?
        A?級?
        B?級?

        溫?度?
        5-35℃?
        5-35℃?

        相對濕度?
        40%-70%?
        20%-80%?

        溫度變化率?
        <5℃/h并不得結露?
        <10℃/h并不得結露?





        第3.1.3條?開機時主機房的溫、濕度應執行A級,基本工作間可根據設備要求按A、B兩級執行,其它輔助房間應按工藝要求確定。?

        第3.1.4條?記錄介質庫的溫、濕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常用記錄介質庫的溫、濕度應與主機房相同;?

        二、其它記錄介質庫的要求應按表3.1.4采用。?

        表3.1.4?記錄介質庫的溫、濕度?

        品?種?
        卡片?
        紙帶?
        磁?帶?
        磁?盤?

        長期保存?

        已記錄的?
        未記錄的?
        已記錄的?
        未記錄的?

        溫?度?
        5-40℃?
        18-28℃?
        0-40℃?
        18-28℃?
        0-40℃?

        相對濕度?
        30%-70%?
        40%-70%?
        20%-80%?
        20%-80%?

        磁場強度?
        <3,200A/m?
        <4,000A/m?
        <3,200A/m?
        <4,000A/m?





        第3.1.5條?主機房內的空氣含塵濃度,在表態條件下測試,每升空氣中大于或等于0.5μm的塵粒數,應少于18,000粒。?

        ? ? ? ?  ? 第二節?噪聲、電磁干擾、振動及靜電?

        第3.2.1條?主機房內的噪聲,在計算機系統停機條件下,在主操作員位置測量應小于68dB(A)。?

        第3.2.2條?主機房內無線電干擾場強,在頻率為0.15~1,000MHz時,不應大于126dB。?

        第3.2.3條?主機房內磁場干擾環境場強不應大于800A/m。?

        第3.2.4條?在計算機系統停機條件下主機房地板表面垂直及水平向的振動加速度值,不應大于500mm/s2。?

        第3.2.5條?主機房地面及工作臺面的靜電泄漏電阻,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計算機機房用活動地板技術條件》的規定。?

        第3.2.6條?主機房內絕緣體的靜電電位不應大于1kV。?

        ? ? ? ?  ?  ? 第四章?建筑?

        ? ? ? ?    ?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4.1.1條?電子計算機機房的建筑平面和空間布局應具有適當的靈活性,主機房的主體結構宜采用大開間大跨度的柱網,內隔墻宜具有一定的可變性。?

        第4.1.2條?主機房凈高,應按機柜高度和通風要求確定。宜為2.4~3.0m。?

        第4.1.3條?電子計算機機房的樓板荷載可按5.0~7.5kN?m2設計。?

        第4.1.4條?電子計算機機房主體結構應具有耐久、抗震、防火、防止不均勻沉陷等性能。變形縫和伸縮縫不應穿過主機房。?第4.1.5條?主機房中各類管線宜暗敷,當管線需穿樓層時,宜設計技術豎井。?

        第4.1.6條?室內頂棚上安裝的燈具、風口、火災探測器及噴嘴等應協調布置,?并應滿足各專業的技術要求。?

        第4.1.7條?電子計算機機房圍護結構的構造和材料應滿足保溫、隔熱、防火等要求。?

        第4.1.8條?電子計算機機房各門的尺寸均應保證設備運輸方面。?

        ? ? ? ?  ?   ? 第二節?人流及出入口?

        第4.2.1條?電子計算機機房宜設單獨出入口,當與其它部門共用出入口時,應避免人流、物流的交叉。?

        第4.2.2條?電子計算機機房建筑的入口至主機房應設通道,通道凈寬不應小于1.5m。?

        第4.2.3條?電子計算機機房宜設門廳、休息室和值班室。人員出入主機房和基本工作間應更衣換鞋。?

        第4.2.4條?主機房和基本工作間的更衣換鞋間使用面積應按最大班人數的每人1~3m2計算。?

        當無條件單獨設更衣換鞋間時,可將換鞋、更衣柜設于機房入口處。?

        ?   ?   ?   ? 第三節?防火和疏散?

        第4.3.1條?電子計算機機房的耐火等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及《計算站場地安全要求》的規定。?

        第4.3.2條?當電子計算機機房與其它建筑物合建時,應單獨設防火分區。?

        第4.3.3條?電子計算機機房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兩個,并宜設于機房的兩端。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走廊、樓梯間應暢通并有明顯的疏散指示標志。?第4.3.4條?主機房、基本工作間及第一類輔助房間的裝飾材料應選用非燃燒材料或難燃燒材料。?

        ?   ?   ?   ? 第四節?室內裝飾?

        第4.4.1條?主機房室內裝飾應選用氣密性好、不起塵、易清潔,并在溫、濕度變化作用下變形小的材料,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墻壁和頂棚表面應平整,減少積灰面,并應避免眩光。如為抹灰時應符合高級抹灰的要求。?

        二、應鋪設活動地板?;顒拥匕鍛犀F行國家標準《計算機機房用活動地板技術條件》的要求。敷設高度應按實際需要確定,宜為200~350mm。?

        三、活動地板下的地面和四壁裝飾,可采用水泥砂漿抹灰。地面材料應平整、耐磨。當活動地板下的空間為靜壓箱時,四壁及地面均應選用不起塵、不易積灰、易于清潔的飾面材料。?

        四、吊頂宜選用不起塵的吸聲材料,如吊頂以上及作為敷設管線用時,其四壁應抹灰,樓板底面應清理干凈;當吊頂以上空間為靜壓箱時,則頂部和四壁均應抹灰,并刷不易脫落的涂料,其管道的飾面,亦應選用不起塵的材料。?

        第4.4.2條?基本工作間、第一類輔助房間的室裝飾應選用不起塵、易清潔的材料。墻壁和頂棚表面應平整,減少積灰面。裝飾材料可根據需要采取防靜電措施。地面材料應平整、耐磨、易除塵。?

        第4.4.3條?主機房和基本工作間的內門、觀察窗、管線穿墻等的接縫處,均應采取密封措施。?

        第4.4.4第?電子計算機機房室內色調應淡雅柔和。?

        第4.4.5條?當主機房和基本工作間設有外窗時,宜采用雙層金屬密閉窗,并避免陽光的直射。當采用鋁合金窗時,可采用單層密閉窗,但玻璃應為中空玻璃。?

        第4.4.6條?當主機房內設有用水設備時,應采取有效的防止給排水漫溢和滲漏的措施。?

        ?   ?   ?   ? 第五節?噪聲及振動控制?

        第4.5.1條?主機房應遠離噪聲源。當不能避免時,應采取消聲和隔聲措施。?第4.5.2條?主機房內不宜設置高噪聲的空調設備。當必須設置時,應采取有效的隔聲措施。?

        第4.5.3條?當第二類輔助房間內有強烈振動的設備時,設備及其通往主機房的管道,應采取隔振措施。?

        ?   ?   ?   ? 第五章?空氣調節?

        ?   ?   ?   ?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5.1.1?主機房和基本工作間,均應設置空氣調節系統。?

        第5.1.2條?當主機房和其它房間的空調參數不同時,宜分別設置空調系統。?

        第二節?熱濕負荷計算?

        第5.2.1條?計算機和其它設備的散熱量應按產品的技術數據進行計算。?

        第5.2.2條?電子計算機機房空調的熱濕負荷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計算機和其它設備的散熱;?

        二、建筑圍護結構的傳熱;?

        三、太陽輻射熱;?

        四、人體散熱、散濕;?

        五、照明裝置散熱;?